DUS 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 2023-09-19 13:57


1. 办理品种权申请时系统出现问题,找谁解决?


用户到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moa.gov.cn)找到植物新品种类办理事项,仔细阅读办事指南,确认是技术问题还是业务问题,再拨打相关咨询电话。IT技术服务电话:010-51503507,业务咨询电话:010-59198088。



2. 申请人为什么要填写技术问卷



在实质审查时,有助于选择近似品种和组织DUS试验,减少田间种植已知品种的数量,试验中尽可能将申请品种与近似品种相邻种植,便于性状的观测与比较。



3. 在申请系统中填写技术问卷时,找不到与申请品种对应的品种类型或性状时,怎么办?



请与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测试处联系,电话:010-59198106/8107。



4. 转基因品种可以申请品种保护吗,如何进行DUS测试?



可以。申请时需提交转基因生物评价等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只有具有生产性试验阶段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书》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生产应用)》的转基因品种,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才能安排DUS测试。DUS测试条件和环境要求应遵循《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问题,咨询电话:010-59198088。



5. 委托测试后,申请品种权时还需要向农业农村部提交繁殖材料吗?



对于有性繁殖品种,需要将繁殖材料到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藏中心。对于无性繁殖品种,如果委托测试机构测试后保留了该品种的繁殖材料,目前,不要求再提交繁殖材料。



6. 如何查询品种测试进度?



2019年及以后的品种权申请,请申请人或代理人到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oa.gov.cn)注册的帐户中查询,2019年以前的,需人工查询。委托测试的品种,委托人到委托系统(网址http://202.127.42.202/testsys)注册的账户中查询。
若需人工服务,请拨打010-59198106/8107(品种保护),010-59198193(委托测试)。



7. 如何查询品种权申请审查状态?



如果是申请人或代理人,请到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oa.gov.cn)注册的帐户或《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公报》中查询,其他用户请到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nybkjfzzx.cn)查询,已授权品种,可到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http://202.127.42.145/bigdataNew)查询。



8. 品种权申请人如何获取测试报告?



2019年及以后的品种权申请,若已完成测试的,到申请人或代理人账户可以查询测试报告。2019年前的品种权申请,需要测试报告的,咨询电话:010-59198088,59198106。



9. 品种权申请系统中提示繁殖材料逾期,怎么处理?



因不可抗力因素且正当理由,申请人无法按期提交繁殖材料的,可以在申请系统端中间事务中提出申请品种的繁殖材料延长期限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据。注意,延长期限请求应在《品种权申请受理通知书》或《提供繁殖材料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届满前提出。



10. 什么情况下,繁殖材料的延长期限请求不能通过审查?



申请人理由不充分的,或者延长期限请求超过《品种权申请受理通知书》或《提供繁殖材料通知书》指定期限的,不予批准延期,该品种权申请将进行视为撤回处理。



11. 视为撤回的品种权申请可以提出恢复权利申请吗?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耽误条例或者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品种保护办公室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品种保护办公室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12. 我的品种与测试机构选的近似品种不同,为何判定不具备特异性?



你选择的近似品种不一定为申请品种最近似的品种。测试中,测试机构还将进一步筛选近似品种。依照植物新品种DUS测试指南的规定,申请品种与近似品种至少有一个性状的差异须达到明显且是一致的,才能判断申请品种具备特异性。若申请品种与近似品种虽有一定的差异,但是差异不足以达到明显的程度,则不能判定申请品种具备特异性。



13. 品种的DUS测试方式有几种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目前品种的DUS测试方式分为官方安排的集中测试、现场考察,以及育种人的委托测试和自主测试等测试类型。



14. 在哪里能够找到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保藏中心和测试机构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有以下几种方式获取联系信息:一是在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nybkjfzzx.cn)查询,二是在《品种权申请受理通知书》或《提供繁殖材料通知》中找到提交繁殖材料地点信息,三是对于2019年及以后申请品种权的还可以在农业农村部政务平台注册的账户中查询。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藏中心联系人何娟娟,联系电话:010-82105750。



15. 什么是已知品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九十二条第(十)款规定,已知品种是指已受理申请或者已通过品种审定、品种登记、新品种保护,或者已经销售、推广的植物品种。



16. 在同一测试地点同期测试的品种是否可以做已知品种?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关于已知品种的定义,可以用做已知品种;不符合的,需要重新筛选符合条件的已知品种做待测试品种的近似品种。



17. 什么是近似品种?如何选择近似品种?



与待测品种形态特征特性相近的已知品种,用于判定待测试品种的特异性。近似品种的筛选有以下方式:一是建立已知品种库,包括表型库、图像库和DNA指纹库,二是待测试品种育种方式和技术问卷,三是田间相邻种植比较试验,四是专家经验,五是通过品种申请或授权公示公告,公众的异议等。



18. 什么是实质性派生品种?



2021年12月24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我国实施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实质性派生品种是指由原始品种实质性派生,或者由该原始品种的实质性派生品种派生出来的品种,与原始品种有明显区别,并且除派生引起的性状差异外,在表达由原始品种基因型或者基因型组合产生的基本性状方面与原始品种相同。

19.如何查找植物品种测试指南或测试标准?

到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nybkjfzzx.cn)DUS测试栏目查询。



20.全国植物新品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什么职能?



全国植物新品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4年成立,秘书处设在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测试处,主要职能是负责农业和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技术标准的归口管理,承担国家标标准和农业行业标准的立项、审定和报批等日常管理工作。



21.DUS测试标准有几种类型?



DUS测试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标准、农业(林业)行业标准、测试指南和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测试指南。



22.测试指南或标准的研制程序有哪些?



测试指南或标准分为项目征集、立项、研制、征求意见、审定、报批、发布和实施等流程。



23.为什么要开展自费测试指南研制?



开展自费测试指南研制,是对植物新品种DUS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重要补充,为扩大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提供技术支撑,满足育种家对品种保护的需求,激励育种创新。



24.自费测试指南研制有什么程序?



有意向的研制人提出申请。向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测试处提出,全国植物新品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查重审查,与全国植物新品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和研制人签订自费研制测试指南协议,由标委会秘书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管理要求,统一组织审定和报批。



25.申请保护的品种需要提交多少繁殖材料?



请人或代理人,请登录品种权申请系统的账号查看收到的《品种权申请受理通知书》或《提供繁殖材料通知书》,其他用户可以到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nybkjfzzx.cn)DUS测试栏目查询。



26.一般要求什么时间提交申请品种的繁殖材料?



对于有性繁殖品种,申请人自收到《品种权申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藏中心提交繁殖材料。
对于无性繁殖品种,申请人按照《提供无性繁殖材料通知书》的时间要求将繁殖材料提交至指定的测试机构进行测试,如果当年不能提交的,可以顺延至次年的相应时间提交。送交繁殖材料前,申请人应与测试机构联系,确定送交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7.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繁殖材料,该品种权申请怎么处理?



该品种权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申请人会收到《品种权申请视为撤回通知书》。



28.申请人提交的繁殖材料不合格的,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三十一的规定,繁殖材料检测不合格的,保藏中心或者测试机构应当通知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重新送交繁殖材料并取回检测不合格的繁殖材料,申请人到期不取回的,保藏中心或者测试机构应当销毁。



29.申请人提交的繁殖材料必须经过检疫吗?



是的。根据国家检疫法等规定,繁殖材料进出口、异地调运、试验等必须经过检疫。目前,申请人提交繁殖材料实行承诺制,在品种权申请时提交承诺书。



30.测试分中心或测试站为什么要保藏测试品种的繁殖材料?



对于有性繁殖品种,一个测试品种,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向测试机构一次提供2个测试周期的用种量,测试分中心或测试站在收到样品后,核对无误后,在审查系统中进行确认,一份用于第1周期测试,另一份入库保存,第2个周期测试用。
对于无性繁殖品种,测试分中心或测试站应与申请人做好对接,按照《提供无性繁殖材料通知书》的要求接收繁殖材料,并向申请人和测试中心发《繁殖材料接收通知书》。测试结束时,根据测试分中心或测试站条件,每个品种可以保存2-3株活体材料,避免申请人或品种权人维权鉴定时无标准样品种。



31.品种权申请获得品种权后,为什么审批机关有时候还通知提供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的规定,品种权人应按照审批机关的要求提供用于检测的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未按照要求提供的,该品种权在其保护期限届满前终止。



32.品种授权后,品种权人未按审批机关的要求提供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该品种权在其保护期限届满前终止。



33.什么是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的植物新品种DUS测试实质审查方法之一,它是由申请人自行开展植物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组织审查测试人员或专家赴申请人试验现场进行审查的方式。



34.哪些作物可以进行现场考察?



果树类无性繁殖品种、测试机构缺乏栽培条件或栽培技术的品种、申请人请求经测试中心批准的品种,以及测试中心认为有必要的品种。



35.现场考察前申请人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提前1个月与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测试处审查员联系,明确现场考察具体时间。申请人需准备申请品种申请文件、自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协助提供工具(如枝剪等),用以取样。



36.现场考察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现场考察时一般进行“谈、观、采、审、判和拍”六步走。谈:详细了解育种过程;观:观察作物长势长相、是否按照植物新品种DUS测试指南要求种植申请品种和近似品种;采:采集考察时期申请品种和近似品种差异代表性状;审:审查申请人自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判:判定品种的DUS;拍:拍摄代表性状照片。

37.现场考察品种,申请人需要种植多少繁殖材料?



根据植物属或种的不同,需要种植的品种数量有差异。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植物新品种DUS测试指南要求种植足够数量的申请品种和近似品种的繁殖材料和测试。否则,不予现场考察。



38.现场考察时,申请品种数量不符合要求的,如何处理?



对该品种终止本次现场考察。



39.现场考察可进行几次



根据《农业植物品种特异性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现场考察技术规范》,一个品种原则上只进行一次现场考察。



40.现场考察结束后,申请人需要做哪些工作?



申请人及时在品种权申请系统上传自行测试报告(一般不超过12个月),审查员审核后符合规定的,申请人打印一式一份,签字、盖公章后提交到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测试处审查。



41.现场考察结束后,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自行测试报告的,如何处理?



申请人提交自行测试报告的期限一般不应超过12个月。超过期限未提交的,负责现场考察的审查员将向申请人发《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自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自行测试报告,逾期未提交的,该品种权申请视为撤回。现场考察时,审查员应对申请人做好前期工作,指导其完成自行测试报告。



42.现场考察结束后,现场考察人员需要做哪些工作?



现场考察人员及时整理现场考察记录表和拍摄的照片,将采集的样品交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测试中心业务办公室登记保存,一个月之内在现场考察模块上编制《现场考察报告》,然后打印、签字、盖公章一式一份,提交到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测试处审核,再提交保护处。



43.什么是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是指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机构负责测试的品种在田间试验中出现不具备特异性、一致性或稳定性,以及其他问题时,测试中心组织测试品种育种人,到该品种的试验现场对测试品种进行考察的过程。现场确认是保障申请人权利的重要措施之一。



44.现场确认需要什么条件?



在测试过程中,有以下情况,可现场确认:

(1)已经观测到性状分离或异型株数量明显超过测试技术标准规定,且相应性状表达状态能够持续一定时间的;

(2)所有观测的性状与其近似品种不能区分的;

(3)不能正常出苗或生长的;

(4)测试中心认为有必要的。



45.现场确认是什么程序?



现场确认程序如下:

(1)当待测品种一致性不合格或不具备特异性时,测试分中心或测试站应及时提供文字和照片说明,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上报测试处;

(2)审查员审核,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人员签到、试验地实地观测、填写记录表、一式三份存档。



46.什么是自主测试?



自主测试是指育种人自已依据测试指南进行植物品种的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测试,完成相应测试报告,它是对官方测试和委托测试的补充。



47.哪些作物可以进行自主测试?



依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工作的通知》农种办〔2017〕4号的规定,目前对于玉米、水稻、小麦、大豆、棉花5种主要农作物,申请人可以进行自主测试。自主测试的,申请人制定测试方案,测试方案报备,并开展测试并接受监管,提交自主测试报告。在测试过程中应当保留测试繁殖材料、原始试验记录。



48.如何对自主测试品种进行备案?



申请人应于播种前30日内报备DUS测试方案和报备表。申请国家级审定的,报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挂靠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申请省级审定的,报申请审定所在省级种子管理机构。同一品种同时申请国家级审定和省级审定的,只需报备测试中心;同一品种同时申请多地省级审定的,只需在其中一地报备和测试。DUS测试方案、报备表和自主测试报告模板请到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nybkjfzzx.cn)下载。



49.DUS测试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申请人应按照植物品种DUS测试指南要求制定DUS测试方案,测试方案包括测试地点、测试人员及联系方式、品种信息和育种过程、试验设计、田间管理、近似品种及选择理由等内容。



50.自主测试报告是否需要测试员签字?



需要。全部测试结束后,自主测试申请人应编制规定格式的自主测试报告,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签字。



51.自主测试报告是否可用于品种保护?



可以。用于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时,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应委托相关测试机构对测试报告进行1个生长周期的复核试验。复核通过的,该测试报告可用于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复核不通过的,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将复核结果抄送国家级或省级相关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52.目前,农业农村部建立了多少个植物新品种测试机构?如何联系?



目前,农业农村部共有1个测试中心、27家分中心和6家专业测试站。测试机构信息请到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nybkjfzzx.cn)查询。



53.我国育种家可以到UPOV成员申请品种保护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可以。育种家根据品种权申请的目标国或组织的要求提供品种权申请材料。根据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要求,到国外申请品种保护的,需要到农业农村部备案。育种家还可以通过UPOV国际品种权申请平台PRISMA(网址:https://webaccess.wipo.int/eaf)到UPOV成员申请品种保护,只需用本国语言填写申请文件,该平台可以自动翻译成目标国的语言,实现填写一次申请文件,就可以到多个成员申请品种保护。


54.什么是委托测试?



委托测试是指受委托人的委托,农业农村部授权的DUS测试机构开展DUS测试的一种技术服务方式,是农业农村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重要举措,以满足广大育种家对品种DUS测试的需求。



55.委托测试程序是怎样的?



委托测试程序如下:

(1)选择测试机构。委托人一般应根据品种适宜种植区域选择合适的农业农村部授权的DUS测试机构;

(2)提交材料。委托人应及时向所选DUS测试机构提交测试繁殖材料和技术问卷;

(3)签订委托测试协议。委托人与所选测试机构签订委托测试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也可直接与测试中心签订委托测试协议。

(4)开展测试。测试机构根据委托测试协议要求,严格按照DUS测试指南开展测试。有性繁殖品种通常为2个独立的生长周期。

(5)出具测试报告。DUS测试机构在完成测试后应及时向申请者出具测试报告。



56.委托人备案成功后,如何申请测试?



如为个人备案则可直接进行申请,若为单位备案需要在委托测试系统左侧栏的授权管理里创建授权账号,该子账号不需要经过受理端进行审核,一经创建即可使用,登陆子账号申请品种测试。



57.委托人单位名称、法人等信息如何变更?



在委托测试系统管理员账号里有“基本信息管理”,可以针对除纳税人识别号以及法人身份证号以外的项目进行更改。更改后的数据对之后申请的品种测试同步更改,但已经申请过的品种不可更改。



58.对于委托测试品种,因某原因品种命名错误,想要更换品种名称,可否?



在未出具测试报告前,只要理由充分且不与品种保护集中测试品种名称重合的可以酌情允许变更,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人收到测试报告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不予变更。



59.委托测试协议还没有收到,什么时候付款,会不会影响测试?



委托测试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按照协议在规定限期内向甲方支付委托费。若乙方遇有正当理由或不可抗力因素,应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超过期限仍不支付又未说明理由的,可能影响品种测试。



60.已经提交了委托测试申请,什么时候通过审核,审核完下一步该做什么?



委托人提交测试品种清单后,测试机构5个工作日之内(申请高峰期可能会延迟)进行审核。在委托测试系统中“第一周期测试”-“申请测试”-“已提交委托管理”点击查询,查看品种审核状态。审查状态有“待审核”、“已受理”和“已退回”三种,若显示“已受理”,委托人则进行下一步邮寄繁殖材料,若显示“已退回”,可至左侧栏“我的通知”-“未读通知”中点击查看退回原因,并在退回品种信息数据上进行相应修改。



61.委托测试品种需要提交多少繁殖材料?



委托测试品种提交繁殖材料的数量仅为测试作种量,测试机构可以少量短期保存,用于对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复核。主要农作物按照以下要求提交,非主要农作物参照植物新品种保护繁殖材料提交要求。

(一)玉米

1.数量:至少1500粒。

2.质量:净度≥98%,发芽率≥85%,含水量≤13%。

(二)水稻

1.数量:至少2500粒。

2.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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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通小麦

1.数量:至少12000粒。

2.质量:净度≥98%,发芽率≥85%,含水量≤13%。

(四)大豆

1.数量:至少2000粒。

2.质量:净度≥98%,发芽率≥85%,含水量≤12%。

(五)棉花

1.数量:至少1000粒。

2.质量:

图片



62.委托测试协议文本可以线上填写、下载和打印吗?



可以。2023年,委托测试系统增加了委托协议和委托费管理功能,从7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使用该功能,从系统中下载、打印协议文本,请注意协议文本内容、品种数量和委托费应线上线下保持一致。具体操作在委托测试系统主界面下载操作手册查看,若有问题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51503507,业务咨询电话:010-59198024。



63.如何邮寄委托品种的繁殖材料?



邮寄时,种子需要对应二维码和种子清单(系统打印)。注意,邮寄多个品种的种子时,一定要把二维码放到对应种子袋内(二维码一面朝外以方便扫码登记),并保证种子量、发芽率等,否则,会做退件处理。不同作物类型有不同用种要求,二维码打印单上有具体要求,此为两个测试周期的最低用种量,不可减少邮寄。



64.委托测试协议还没有收到,什么时候付款,会不会影响测试?



委托人寄送协议前请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并认真处理协议,合格协议30个工作日给您返回,高峰期会有延迟,收到测试中心返回的协议及“费用支付与开具发票注意事项”后进行付款。测试任务以系统中提交的申请为准,后续协议签订原则上不直接影响测试安排。



65.申请委托测试、邮寄繁殖材料什么时候截止?



详见委托测试系统左侧导航栏—“资料下载”,每年更新截止收样时间。



66.委托人已经付款了,什么时候开发票,可以开纸票或专票吗?



财务规定付款的必须为签订委托测试协议单位。委托测试中心进行测试的,建议委托人于每月上旬汇款,汇款成功后及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dusceshi@sina.com,测试中心于每月下旬开具发票,没有注明发票类型的默认开具电子发票,开具纸质发票或专用发票需特别注明,另外开具专用发票的请一并发送详细开票信息及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委托其他测试机构的,请咨询相关测试机构有要求。



67.委托测试技术问卷中近似品种一定要写吗?可以指定近似品种测试吗?



技术问卷中近似品种的填写有助于测试的进行,但不是必填项,测试机构进行田间测试时会通过表型库、DNA指纹库筛选近似品种,测试时的近似品种不一定和委托人填写的一致。测试中心不接受指定近似品种的测试,若要明确比较两个品种田间差异,可详询测试中心进行“田间种植对比鉴定”,咨询电话:010-59198193。


68.委托测试品种的繁殖材料已经邮寄了,你们收到了吗,能给安排上试验吗?



繁殖材料寄送显示测试中心签收之后,一般一周内进行处理,委托人随时通过委托系统中的“邮寄繁殖材料”查看繁殖材料状态,显示“已接收”,则表示繁殖材料正常接收了,若显示“已退回”可在“我的通知”中查看退回原因。



69.委托人提交的品种名称或繁殖类型写错了,怎么办?



若品种信息有误,在委托测试系统中分情况处理。
(1)在提交委托测试之前都可以修改;
(2)若已提交,在“第一周期测试”-“申请测试”-“已提交委托管理”查看状态。若处于“待审核”,则可勾选品种选择“待审核任务撤回”后再修改,提交;
(3)“已审核”的测试品种不可修改,但可将原任务在“事务管理”“撤回委托”撤回任务,重新提交申请。



70.委托测试品种续测通过了吗,有安排测试吗?



委托测试品种需要由委托人申请续测试。委托人提交续测后,测试机构在播期前审核。委托人可在“续测”-“申请续测”-“已申请续测”中进行审核状态查询。“已审核”状态表示能正常安排测试;若一直处于待审核状态,检查申请时间是否已经超过截止日期,续测截止时间 ,与同第一周期“截止收样日期”相同。



71.已经续测过的品种后续有变化,若不再测试了,怎么取消测试?



“待审核”状态的品种需要致电010-59198193进行退回处理。若为“已审核”状态,则在“事务管理”-“撤回委托”中撤回该续测品种的测试。
注意,续测退回或者撤回委托品种的测试不可恢复,请谨慎处理,并且已在测试中的品种,若撤回委托仍需要支付测试费用。



72.如何申请第二周期续测,还需要邮寄种子吗?



确定续测的品种可在系统左侧栏“续测”-“申请续测”-“未申请续测”中查询,勾选需要续测的品种,同时“植物品种委托测试协议书-第2周期” 邮寄给测试机构。第二周期测试,委托人不需要再邮寄测试品种的种子。



73.一个品种能否委托不同的测试机构测试?



不可以。除非该品种不适宜在该测试机构所在的生态区域生长。



74.测试中心可以做哪些作物品种的测试?



测试中心可以负责所有已有植物品种DUS测试指南的植物属种的DUS测试。



75.委托测试品种名称有变化,想要更名该怎么处理?



在出具测试报告之前,允许更名,在委托测试系统“事务管理”-“品种名称变更”选择需要更名的品种进行更名。



76.一致性不合格品种能出具一周期的纸质测试报告吗?



一周期的一致性结果仅供委托人参考,不出具纸质报告。



77.对委托测试报告有异议的,找谁解决?



根据委托测试管理办法,委托人应自收到测试报告之日起15日内测试机构提出异议。委托人首先向委托的测试机构提岀书面异议,书面答复。对书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提岀,异议人均需提供相关证据。



78.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的检测资质有哪些?



测试中心于2017年9月首次获得中国合格种子检验机构(CASL)资质,2022年9月通过机构复评审及扩项,已连续五年取得能力验证双A的成绩,具备良好的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验能力。目前,测试中心具备玉米、辣椒、结球白菜、稻、普通小麦、大豆、陆地棉、向日葵、大麦、高粱、结球甘蓝、甘薯、百合、黄瓜、西瓜、苹果、柑橘属、葡萄和桃19种作物真实性检测,以及稻、玉米、小麦、棉花、大豆、油菜、番茄和辣椒8种作物的100个转基因参数的成分检测。



79.如何委托品种真实性及转基因成分检测?



委托人可致电测试中心,电话:010-59198193。



80.委托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测需要多长时间出报告?



品种真实性检测正常9个工作日,加急5个工作日出具检测报告;转基因成分检测正常6个工作日,加急4个工作日出具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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